2018新疆211工程大学招生章程(新疆大学)
不苦不累,高考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下面是由留学群高考栏目编辑为您整理的2018新疆211工程大学招生章程(新疆大学),希望对 您有用。2018新疆211工程大学招生章程(新疆大学)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5。第三条 新疆大学分校本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北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4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62号)三个校区。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2012年,学校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建设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第五条 新疆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新疆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 [ 查看全文 ]2018新疆211工程大学招生章程(新疆大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