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
本网站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祝同学们金榜题名!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第九章 劳动安全卫生一、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其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二、劳动安全卫生法的特征1、保护对象的首要性2、内容的技术性3、适用范围的普遍性4、适用的强制性三、劳动保护的方针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劳动保护关系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政府的劳动保护职责2、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义务3、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五、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1、劳动安全技术规程2、劳动卫生技术规程六、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劳动保护监察制度6、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伤亡事故的分类、报告和处理)第十章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一、女职工特殊保护(一)概念(二)主要内容1、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2、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经期的保护、孕期的保护、产期的保护和哺乳期的保护)3、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一)概念(二)主要内容1、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2、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