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大家一起来复习一下吧!希望大家能认真备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科技日益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根据目前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的方向越来越接近实际生活,所以关于交通事故的考题也越来越多。今天来探讨下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考点,让大家在以后考试或生活中得以应用。一、交通肇事罪的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法条的解读1. 通过本法条可以看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且为结果犯。即发生交通肇事后引起重大事故,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定为此罪。若行为人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不构成本罪。2. 本罪成立的条件范围指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道路”如广场 公共停车场。在公共交通道路范围外的事故,只能以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定罪论处。3. 利用非机动交通工具从事交通运输造... [ 查看全文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