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自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第四条 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院代码:14102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 148 号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 [ 查看全文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