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是转继承?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祝你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概念,什么是法定继承,接下来就容易区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了。一、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效力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平等。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一)代位继承1.概念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