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井"治理矿难隐患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领导下井"治理矿难隐患》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29分40秒。 本文是关于"领导下井"治理矿难隐患的申论热点。 【社会问题的背景】 国务院总理******2010年7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要求领导和工人同下矿井,就是要将领导和工人的命运绑在一起,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当说,这一制度很有意义,如果煤矿领导能轮流和工人一起下井作业,事故隐患被消除的可能性更大些,煤矿生产就会更安全些。 【核心观点】 (1) “领导下井”的初衷是很好的,这里的关键应该是执行问题。政府应当制订出完善的措施来保证这一政策的执行。比如,为了制约领导不下井,应当写明矿上主要领导必须一个月下井几天,矿领导不下井如何处罚等内容;要防止矿领导为了逃避下井而找“替身”;国有煤矿领导应当包括企业一把手,私有煤矿应当包括主要股东等人,这些领导都应当参与煤矿下井作业;要公开举报电话,让矿工举报领导不下井的现象... [ 查看全文 ]"领导下井"治理矿难隐患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