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限制"取消
一、背景材料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3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直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如果说2010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1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就很严峻。2011年的毕业生人数650万,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之大可想而知。 二、政策分析 在“2011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的大背景下,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受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的影响,很多毕业生工作时户籍往往被打回原籍,或者以集体户口的方式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这种户籍管理机制给大学毕业生的流动、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带来麻烦,难以真正融入其所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之中。 当然,取消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拆除阻碍大学生自由流动的藩篱,打破人才招聘上的条块分割,更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某个地区扩展到全国(直辖市除外)... [ 查看全文 ]"落户限制"取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