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银行专业银行管理复习笔记:民事权利主体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银行管理复习笔记:民事权利主体”,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七章 本章分为民事法律和商事法律两大部分,民事法律部分包括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担保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基本规定是层次较高和实践性很强的法律规范。 7.1 民事权利主体 7.1.1民事权利主体的概念 民事权利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力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 7.1.2 自然人 这里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公民”和“自然人”。所谓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依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力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因此,公民是自然人,但自然人并非一定是公民,因为自然人还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7.1.3 法人 1. 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 法人成立的要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在我国,企业法人主要有两种... [ 查看全文 ]2017银行专业银行管理复习笔记:民事权利主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