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检察官:监御史
本文《古代检察官:监御史》由www.liuxuequn.com留学群小编搜集整理,欢迎参考。古代检察官:监御史秦朝的巡视监察系统,在中央有御史机关,官员有御史大夫和御史,在地方则有中央派到地方巡视监察的监御史。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统一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即“监御史”的简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监御史,秦官,掌监郡。”由此可见,秦朝官制中,在地方设有巡行监察官员——监御史。他们由中央委派差遣,巡行地方,负责监察地方郡守、郡尉。秦朝立国时间不长,有关监御史的事迹不多,但也有几个片段,可以窥见一斑。一位是赏识提拔萧何的监御史。萧何原是沛县人,他在沛县县衙当差时,精通律令条文,且文笔好,写律事文书时,能周济帮人时就帮人,不以文刻薄害人,因而为长官赏识,为大家认可,提拔为主吏掾(大约相当于县办公室的主任科员)。汉高祖刘邦还是布衣平民时,多次犯事,到县衙调解,都得到萧何的帮助和保护。后来刘邦当了亭长,用今天的话说,是最基层的干部,与县衙打交道更多,更经常地受到萧何的照应。后来刘邦送劳工去咸阳修骊山墓,其他的吏员同事都把俸禄的十分之三送给刘邦作盘缠,萧何则将工资的一半拿出来送给了刘邦。当时监郡的监御史还与同事辩论过这件事。后来萧何调任泗水郡担... [ 查看全文 ]古代检察官:监御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