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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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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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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经意间,工作阶段已悄然结束,回首这段时间,我们收获颇丰,需要撰写一份工作总结。如果你还在为总结而烦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15篇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欢迎分享参考。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今年以来,公路分局工会工作在各级领导及工会的正确指导下和分局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为载体,紧密地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逐一落实,展开各种形式的工作方法,有力地推动了工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认真引领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

  在20xx年二月二十四日召开的公路 分局第四届一次职代会上张海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关于深化改革和xx年工作任务的话题最多,他说“xx年我们是取得了一些成绩,而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明确今年的工作任务是使我们的广大职工在工作中有目标,前进中有方向,才能更好的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会上代表们还结合了分局的实际,分别就路政管理、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及县委、县政府布置的任务等进行了畅谈。职工代表们明确工作任务后,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将职代会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个职工,适应改革,扎实工作,决不辜负分局党支部和职代会的希望。因此,工会工作也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结合公路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了职代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改革的顺利实施作出不懈努力。

  2、为接受职工监督,搞好局务事务的公开,利用多种方式公开公布职工关心和有知情权的一系列热点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让群众心知肚明,深得职工拥护。

  3、结合当前工作特点,分局工会积极协助有关科室认真抓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分别举办了两费人员转岗培训,“兼职路政员培训班”和有利于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等活动,大力支持一线职工坚持自学养路技术,机械驾驶维修技术。

  4、认真完成分局和上级工会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在机关工作效能、及局务管理上以及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活动中,做到了相互配合,全面开花。充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在各级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文章篇,编发《漆园公路信息》期,多层次全方位地反映了公路工作和文明创建的成果。

  二、以劳动竞赛为主线,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根据年初分局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结合公路工作的实际,由工会牵头,各科室大力配合,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并在各道班设立了“劳动竞赛擂台”,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开展了“我的工作为养护,我的工作为工程”等为内容的劳动竞赛。

  各道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路面和路肩的养护,针对公路养护的特点,一改过去传统的养护模式,认真将油路养护新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确保了省道公路的畅洁绿美。

  参加省道203线城南拓宽改建和省道305线六中段改建工程及参加省道305线治超站路面加宽施工的同志,发扬能打善战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战斗在施工第一线,以实际行动投入到了“振兴崛起”活动中。

  路政大队的同志为了路政管理上台阶,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虽然在一中队抽去搞治超,但二中队在人手的情况下,仍坚持上路巡查,清除路障,夜以继日的工作在路政管理第一线。

  办公室、人教科、安机科、工养科的同志们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局务管理大小工作不放松,使分局的文明创建锦上添花。

  财务科为分局的各项费用开支当好家理好财,当好好后勤。

  这一些事例,都说明了我们将文明创建和劳动竞赛的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使工会工作做到了深入细致。

  三、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确保工会工作扎实进行

  1、认真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了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按照市总工会亳工维()8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工会系统五五普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们于xx年元月八日组织分局10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上报到县总工会,平均测试成绩达85.5分。

  2、为了检查检验各基层道班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文明创建成果,于元月六日组织了由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道班班长参加的xx年度公路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让各道班相互学习各兄弟道班管理的好经验、好方法,以利于使各道班的各项工作更加深入持续的开展。

  3、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元月七日分局工会立既发动职工,开展冬季向贫困人群献爱心活动,共收到分局机关和203收费站等部门捐款7000余元,及时送交到当地民政部门,表达了公路职工对贫困人群的爱心。

  4、按照市局的安排,分局认真做好了xx年度全市“十佳道工”的评选工作,岳坊道班班长杨军、涡北道班道工耿振伐被评为xx年度全市“十佳道工”,203收费站收费员姜云霄被评为xx年度全市“十佳收费员”。

  5、春节来临之际,分局党支部、工会于元月二十一日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分别对离、退休老干部和困难职工进行了看望和问慰,在新春佳节之时把党和工会的温暖送给了他们。

  6、分局工会经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地把基层职工反映的呼声和建议向分局党支部汇报。二月六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了向市局第三届二次职代会提交的提议案,分别就路政管理、养护、施工机械 更新、职工福利等为内容向市局上报提案。同时研究了参加全省“四十佳”评选推荐人员名单,分别是,十佳路政员评选推荐人:袁,十佳征稽员评选推荐人:何青玲,十佳养护工评选推荐人:马伟,十佳技术员评选推荐人:邵磊。

  7、根据《工会法》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于xx年二月二十四日召开了“公路分局第四届一次职代会暨公路工作总结表彰会”。来自各部门的三十名职工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欢聚一堂,共商新一年的公路发展大计。大会按照职代会议程,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张海局长所作的《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公路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报告,及党风廉政、工会工作计划、财务执行等工作报告。会上还表彰了双涧道班等14个班组、科室和周志等68位个人,为xx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8、为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工会积极支持和参与业务培训等工作,三月二日分局举办了“安全生产及机械操作人员培训班”,来自各道班、养护公司、机关驾驶员等参加了培训。

  9、xx年三月十六日,在巢湖市召开的全省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亳州公路局分局征稽科副科长何青玲同志,喜获了全省公路系统“四十佳”评选“十佳征稽员”光荣称号。为此,她和广大征稽人员一道,共完成了我县养路费征收任务(自1985年的105万元到xx年的7591万元)。二十多年来共为国家聚集公路建设资金4.5亿元,在这组数中也曾凝聚着何青玲同志的心血和汗水。全省公路系统“十佳征稽员”的光荣称号,正是上级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她二十多年征稽工作的褒奖,更是何青玲同志二十年征稽路上的收获。

  10、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四月十五日由分局工会发文“蒙路工会()16号”文件,组织举行了“抓作风、树形象,我为公路添光彩”有奖征文、征(楹)联活动。在活动中,分局工会从实际出发,深入结合公路工作的特点,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抓作风、树形象、我为公路添光彩”为主题进行征文、征(楹)联,也是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又一项内容。本次活动共征集到反映公路人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公路建设成就的征文作品15篇,楹联作品18个。邱全艺的作品《听老职工讲过去的故事》,张琳的作品《科学发展争先我为公路添彩》获一等奖,王献军、张旭、牛梦芹的作品获二等奖,王萌、张春艳、金桂林、韩文秀、郭玉彬的作品获三等奖,邱全艺、段洪波、王献军、杨晶晶获楹联作品优秀奖。

  11、四月八日,公路分局从县委党校聘请了讲师,以“全面理解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题,集中对分局机关工作人员及“两费”转岗培训人员进行知识讲座,收到较好的效果。

  12、五月九日,分局根椐市公路局要求在电大对分局征稽科、203,307收费站的64名“两费”征收人员统一进行了转岗培训阶段性学习闭卷测试。

  13、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公路分局工会于四月三十日在分局四楼会议室,成功举行了庆“五一”趣味性体育运动会,分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近40名男女选手参加了比赛。经过紧张激烈的决逐,最终分局工会主席曹正,工养科的沈艳芳分别夺得男女组球拍托乒乓球行走比赛项目的“金牌”,办公室的曹云强,路政大队的韩文秀、桂李分别获得男女组“银牌”,该项目的男女组“铜牌”分别被办公室的张旭、邵军,人教科的张春艳、征稽科的桂燕、刘清影摘走。

  14、为了深入了解基层道班的情况,按照工作行事例,分局工会于六月十六日会同有关科室分别到各道班、工地等,就关心职工生活,安全生产,班务管理,职工思想动态等进行调研。从综合情况来看,各部门、各道班就上述问题抓的比较好,就集中反映的职工们所关心的问题已汇总反馈到各部门。

  15.分局党支部和工会组织了部分党员,代表着全分局52名党员的深情厚意,于五月三十日前往××县王集乡移村小学和竹园小学,看望了那里的留守儿童,给他(她)们送去了书包等学习用品及公路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

  16、随着连续高温天气的持续,公路分局领导及工会为一线职工着想,于20xx年七月三日带着防暑降温品分别到各道班和施工工地看望慰问了坚持养护和施工的同志们,并给一线职工送去了白糖、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

  17、根据市公路局工会通知,转发关于开展科学发展观在身边,我为细化管理献良策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知,七月十七日,工会安排各科室,收费站等部门进行准备。分别收到人教科张春艳一篇,工会邱全艺两篇,203收费站王萌、陈景路、张玉国各一篇于九月十五日上报给市局工会。

  18、从实际出发关心职工生活,由于今年十月十日是建国六十年大庆和中秋节,分局考虑到一线职工要坚守岗位,于是挤出资金为广大职工发放了白酒和红酒,确保同志们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19、xx年十月十日,分局工会带领人教科、办公室等分别对各道班的读书学习、道班班务管理、文明创建等进行了督查。检查中发现,各班均存在宿舍卫生脏乱差现象,就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地进行纠正。

  20、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路系统基层公路视觉标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分局公路视觉标识规范化建设工作步伐,根据省公路局《安徽省公路视觉标识应用规定》和《安徽省公路视觉标识实施指南》及市局亳路工会()190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分局实际制订本方案,并认真做好了设计和效果图的制作,并通过市局评审。xx年十月三十日己全面起动基层单位外观标志标识制作和施工。这次进行制作和施工的7个基层道班,全部按照省公路局规定的式样、材质、规格、尺寸、颜色等标准统一制作和分别安装含有“安徽公路”和路徽图案组成的门楣,不锈钢材质制作的导向牌,道班名称牌和含有“养好公路,保障畅通”的标语牌等标志标识物。道班围墙及部分道班主体建筑物也按照统一式样和颜色进行粉刷,目前该项施工正在进行中。

  21、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在今年第三季度开展“战高温送清凉保安全降危害”专项竞赛活动,及市公路局工会亳路工()201号文件通知精神,分局分别在第二和第三季度开展了以“战高温送清凉保安全降危害”专项竞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九月二十三日已对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上报市局工会。

  22、分局工会积极参与安全产的管理己成为了贯例,九月二十四日带领工养科、安机科分别到蒙阚路、203线南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分别就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地向分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汇报,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23、积极响应上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的号召,制定并实施了分局开展工会干部“双走访促三保”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经分局党支部研究决定曹正同志任组长,邱全艺同志任副组长,张旭张琳李朝轩何青山陈立侠袁领导、责任、工作四到位,确保“双走访、促三保”行动实现上下联动,全面推进。

  24、按照省、市公路局的安排,于xx年九月十六日召开了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动员会,并成立了以张海局长为组长,王永军、周志、曹正、罗会武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总结了第一阶段的活动情况。为使开展的“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向纵深推进,公路分局于xx年十一月五日举办了一期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培训班,来自分局机关、路政及即将到治超站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

  四、认真做好工会财务,多为职工理好财

  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始终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关心职工生活上。做到大的开支集体研究,并经县总工会财务部批复。今年共收提工会经费元,上缴市局工会经费元,上缴县总工会经费元,节余工会经费元。

  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会工作一靠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二是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新的工作需要不断的努力探索,同时新的工会工作更需要我们去带领广大职工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增效益,为公路事业做贡献。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都说时光如梭,转眼20XX年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了。从20XX年9月至今我已在工会协理员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四个月有余,这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市总工会领导、开发区工会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同事们的无私帮助下,我在适应工作岗位与工作环境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工作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也得到了相应的锻炼。下面我从知识学习、工作认识,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想法这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加强学习,增进联系,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对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将学习日常化,做一个爱学习的人。这是刚参加工会工作时领导对我们说过的最多的话,通过这几个月的具体工作实践,这也成为了我个人感触最为深刻的话。

  1、书本学习,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利用平日闲暇时间有计划的学习了工会章程,了解了工会职责,明白了社会所赋予这个岗位的责任与意义,解答了我心中“做什么”这个疑问。通过对《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农民工权益维护知识》等工会工作业务书籍的学习,解答了心中“如何做”这个困惑。只

  有明白了我是来做什么的,知道了如何去做这些事情,才是能够正常开展工会工作的基本条件;

  2、在实践中进行学习,潜江经济开发区规模企业较多,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而且受上级工会领导重视,对开发区工会的工作给予了很多的指导与帮助,经过历年来开发区工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使得开发区工会工作的基础好、资料全,与企业工会组织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这些优势对于刚参加工会工作的我来说是一个提高业务水平、增长知识见闻、规范自己日后工作准则的一个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比如在帮助巨鑫集团完成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项目这项工作中,我们先后走访了永安药业、金华润化肥、仙桥化工等企业,学习这些企业在开展工会工作方面的成功之处,请这些企业的工会负责人给我介绍先进工作的经验,以便更好的为巨鑫集团企业规范化建设达标提供指导与帮助。通过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对如何进行企业规范化建设和工会基础建设要求有了一个比较深入了的了解和大致的把握,将平时学的书本知识放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思考与结合,对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又如在帮助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这项工作中,因为经常要和各企业工会负责人进行联系,有时候还要在一起学习新的合同范本,并商讨一些工作细节,这使我们和企业的工会工作者

  有机会能在工作中相互磨合、了解对方,增强工作信任感,同时也结下了良好的友谊,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情感基础。

  在工会的实践学习过程中,不仅使我们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有了很好的结合,更是通过与各企业工会工作者的交流,使我们的交际能力、应对环境能力与工作协调能力有了相应的锻炼和提升。

  二、当好领导助手,保证信息通畅

  在工作方面我将今年所有的具体工作大体上分为了两类,一类是协助工作,另一类是信息上转下达工作。

  当好领导的助手,做好协助工作。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工会工作,曾经的一些工作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变为现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思考问题的方式在如今的工作岗位上也需要有所改变,没有规律可抓、经验可循,很多事情不知如何处理才够妥当,只能是协助领导、依靠领导的帮助去完成事情,而这个完成事情的过程也是一种完成学习的过程。但是我认为这个协助,并不是被动的接受领导的安排与帮助,而是积极主动的寻求领导的信任,比如在面对某个工作项目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的收集和整理涉及该工作的一些资料,准备该工作开展所

  必须的一些材料,这样才能够配合、协助领导又好又快的完成工作任务,对自身的工作能力也是一种锻炼,长此以往才能在个人能力上有所突破,才能有变协助为主导的能力。

  保持信息通畅,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我觉得工会协理员是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和各企业工会的联络员,我们要将市总的文件精神、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等信息准确无误的传达到各企业工会,便于各企业工会更好的落实工作内容,开展工会工作,又要将各个企业的工作动向、意见需求、工作情况及时完整的反馈到市总工会,助于市总工会及时了解情况,作出工作安排。要做好信息的上转下达工作,就要求我们平时工作时心思要细密一些,观察能力要增强一些,在对待工作时要更加的有耐心,遇到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对待工作事项要反复进行确定,确保所传达的'信息及时准确,无差错。万不能不懂装懂,含糊带过。比如困难职工帮扶申请名单的收集,如果不小心漏掉几个人可能对于自身是件小事情,但是对于申请者、对于企业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形象都是大事情。

  三、剖析昨天,展望明天

  回望这即将过去的一年,虽然只有四个月的工作时间,但我还是可以深深的感受到,由于自身工作能力的欠缺,业务熟练程度不够,在工作开展方面有很多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

  1、缺少计划,敷衍了事。这种情况多是出现几项工作同时开展的期间,因为当几项工作同时开展的时候,事情的处理总是有个优先级,重要的事情和紧急的事情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由于缺乏良好的工作计划,次要的事情往往是被抛之脑后、一拖再拖,等到想起来的时候也只能是匆匆完成,敷衍了事。

  2、不思考,少总结。在面对工作事项的时候,更多的想到的是如何将工作尽可能快、尽可能好的去完成,而缺少对完成这件工作的过程和最终的结果进行思考,也没有对完成该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总结。很多事情都是有共性、有规律的可言的,总结出事物的共性与规律,对于日后处理类似事件是一个很好的指导、借鉴和参考。

  3、缺联系,少报道。企业工会每年都组织很多职工活动,但往往总是举办完成后才通知我们,这样让我们觉得与企业工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很多有意义的活动虽然成功举办了,但是忽视了对外进行宣传报道,错过了宣传报道的最佳时机,让我们觉得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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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在工作中,不管是对领导还是对下属、群众,我都以“诚”相待,不管做什么事,不愿和别人兜圈子,一是一,二是二,说到哪,做到哪,不做口头一套,行动上又一套。在工作上,只要对工作有利的,我有能力做到的,我都尽量去做,决不推诿。在廉洁自律上,我注重从严要求自己,不争功,不争名,不贪、不沾,不搞以权谋私,不搞拉拉扯扯。多年来,不管风里雨里,我都骑自行车上下班、下基层。决不搞特殊化,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开始工作到今天我从不在下面吃、拿、卡、要,电话费按区纪委规定执行,不多报一分钱,手机费一律自付。

  二、工作实绩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几年来,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的支持下,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落实工会工作总思路,突出维护职能,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工会工作越来越显得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如何突出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和调动职工主人翁主动性,是全总十届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工作总思路,也是职工最关心的热点。为了加大维护力度。除了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劳动法”来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律认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外,我还和工会的其他同志一起抓了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通过双方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和职工思想的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都起到了很重大作用。

  2、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是开展了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调查。主动督促“三条保障线”和“两个确保”工作的落实。二是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600多户,建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与特困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育才关怀行动,对上不起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给予救助。

  3、厂务公开形成规范化、制度化

  厂务公开工作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职工关注的系统工作,从XX年开始,区工会厂务公开工作,以职代会为依托,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全区试点,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厂务公开工作已在全区全面推开,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局面。企业改组、改造、兼并、破产作为必须公开的内容。改革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4、主动参加企业工作组开展工作

  20XX年五月我被派驻粮食局工作组,帮助粮食局系统进行企业改制。我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局领导,认真宣传上级的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扎扎实实地解决彻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影响职工群众生活的各种紧迫问题,实实在在地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为区委、区政府分忧解难。

  三、存在问题

  由于水平不高,能力有限,工作中还有很多地方不能尽如人意,一是“平”,工作平常,没有多大突出的事迹;二是区工会的自身管理还不够严、不够紧;三是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四是主动请示汇报不够。这些问题,我将通过加强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20XX年,我们第一油矿工会在厂、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厂工会的亲切关怀下,紧紧围绕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认真落实厂、矿党委及厂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大的进步。通过组织职工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原油生产为重点,搞好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坚持开展职工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主动维护职工利益,解除其后顾之忧等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为保证全矿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工作与成绩

  一年来,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下面按照组织职能,分六个方面予以综述:

  (一)加强认真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适应工会工作提供素质保证。

  年初,矿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矿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在工会干伍中,新人生手的矛盾比较突出。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矿、队工会干部进行了培训。

  一是认真学习了全总十四大、省总九大精神。“两会”召开后,矿、队两级工会以报刊杂志为主要载体,组织干部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掌握上级精神,增强了工作信心和紧迫感。二是认真学习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特别是新《工会法》。使大家明确了宪法是工会的根本准则,把党对工会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做到了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与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统一;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坚持了工会任务与工会权利义务的统一,明确了工会工作的原则是在维护全国人民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工会的组织原则,为保证工会的团结统一,扩大基层的工作权利,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提供了法律保证。三是认真学习了工会业务知识。矿工会以油公司工会下发《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材料》为主要工具,组织工会干部进行认真学习,从而使其对工会组织的性质、职能、任务等有了准确的理解,对怎样召开好职工大会,怎样维权,自身建设怎样加强等业务知识有了相当程度的掌握,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保证生产建设决策的正确性。

  矿工会历来重视执行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年初厂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后,矿工会组织了认真的宣贯。特别是对于集体合同诸条款进行了认真的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自觉执行。矿职代会是名副其实的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在全矿有权有威。在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矿长工作报告及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都经过广大代表审议、表决。今年矿职代会通过的《第一油矿效益奖管理考核办法》,把全矿的生产经营目标,技术进步目标,企业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及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目标等用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为全矿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为认真贯彻厂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矿工会在矿党委的直接支持下,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了《第一油矿矿务公开方案》,拓展了公开领域,把职工疗养、误餐费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公开,见到了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职工代表的参情、监督、决策作用。另外,积极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通过组织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等,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为领导决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三)围绕原油生产,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搞好原油生产,是我们石油企业的中心任务,职工群众中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巨大的创造力,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初以来,我们以形式多样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载体,坚持做到了形式与内容的良好统一,为全矿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出力献计。今年,我矿开展了以“双创”为主题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共征集合理化建议86条,经矿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两次评审,有16条被采纳实施。其中,赵勇辉的《关于在朝阳沟油田应用复合式井下固体防蜡阻垢技术的建议》、韩晓柱的《关于应用节电新技术的建议》、刘广学的《关于抽油机井口运用防倒灌工艺的建议》等均创出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矿产量超产,成本节余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兼顾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一年来,在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是加强矿队环境建设。一年来,矿里加大了硬件投入的力度,为前线队点、计量间配发桌椅220套;资料柜、书柜40套;被褥20套;为朝一联食堂等单位配备蒸饭车、电饼镗等厨房设备5套;为105队前线队点新建房屋一座;为基层队资料室配备微机12台,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前后线办公生活条件。二是摸清职工思想脉搏。开展每个季度员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进一步统一全员思想,大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误餐费、食堂、公寓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问题。三是维护特殊员工的特殊利益。工生病住院,我们无一例外地组织探望;生活困难,我们给予困难补助;对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矿里注重把工夫用在平时,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刘凤霞、丁凤举、赵炳巍等职工生活有困难时,矿队两级组织在厂工会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承担,伸出了热情之。全年足额启动发放送温暖基金2、88万元,有力维护了队伍的稳定,调动了职工为油拼搏的积极性。

  (五)开展文化活动,丰富企业文化,塑造企业精神。

  一年来,矿各级工会组织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企业文化,使职工群众在寓教于文,寓教于工,寓教于乐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并积累了通过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寻求支持动力;通过教育引导形成制度,保证活动开展;通过围绕中心开展活动,摸索活动方式;通过重点培养普遍参与,提高职工素质的企业文化活动经验,促进了“团结合作,拼搏进取”企业精神的逐步形成。尤其是今年,矿工会从本矿实际出发,组织了篮球赛、拔河赛等活动。同时,为展示全矿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参加厂文化活动:年初参加厂灯展、秧歌赛获得了第一名。全力投入厂广场文化月活动,国标舞表演获得两项第一,两项第二,两项第三的好成绩。积极参加大合唱、太极拳、呼啦圈表演。由矿工会牵头,组织五家兄弟单位,自办一台文艺节目,经过认真细致的组织,有十余个节目被厂专场演出录用。矿工会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之首。一年来,矿工会不仅重视矿办及参加厂办文化活动,还通过足额下拨会费,为基层开展活动提供资金保证;通过配发文体用品,方便基层活动;通过加强指导,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了职工8小时以外业余文化活动的开展,使职工的思想、文化、道德素质明显提高,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六)维护女工权益,提高女工素质,发挥女工作用。

  我矿现有女工263人,占全矿职工总数的45、3%。为提高女工自身素质,发挥女工作用,一年来,矿工会女工委员会和矿技教办同志一道,采取以会代训,以赛检培等活动形式,对全矿女工进行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共办各种培训班8期,授课16学时,培训人数达300多人。在职业道德培训中,我们重点对女工进行了“四有”、“四自”教育,并开展了主题为“知法懂法维护女工自身权益”的座谈讨论会,教育女职工成为有理想、有报负的强者。在对女职工进行家庭道德观教育中,我们开展了“家庭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家庭文化建设论文征集评比活动”,使广大女工树立了正确的家庭道德观念,保证了全矿278户家庭的稳定,成为全厂离婚率较低的大单位之一。在“巾帼建功”活动中,我们组织女职工坚持围绕原油生产这个大局,大力开展“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如“巾帼建功示范岗”、“采油女工技术比武”等,增强了女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以上活动,女工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以厂技术能手刘小玲、读书自学先进个人张莹、于锋新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同时还涌现出了以采油105队12#站为代表的“巾帼建功”先进群体。

  二、基本经验

  总结一年来的工会工作成绩,我们的基本经验是:厂矿党委及厂工会对我们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是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广大基层干部对工会工作的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职工群众的热心参与是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的基础。

  我们的特色工作主要有:

  一是具备把厂工会和矿党委的工作思路及职工群众的期盼统一起来的水平和能力,通过中间组织环节的各项工作,协调高效地去运作,好地实现了组织目标。

  二是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做到了形式、内容、实施步骤和保证措施的一体到位,保证了活动的效果。

  三是注重信息工作,不断反思自我,以员工思想状况调查为主要形式,倾听职工呼声,从而有针对性地维护职工权益和切身利益。

  四是积极认真学习参与职工教育的方式方法,把读书自学活动贯于其中,实现了由适应性工人岗位培训到复合型员工岗位培训的转变,涌现出了以韩晓柱、李树光一大批自学成才典型。

  五是管好用好经费,并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活动的开展,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

  三、问题及不足

  虽然一年来的工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在时间上,有拖拉现象,有时不能及时迅速的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质量上,有时不能很好地领会领导意图和会议文件的精神实质,加上自身工作能力的局限,使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在工作上,突出了群众文化活动,淡化了其它职能的发挥,使工作发展得不均衡;在业务上,自身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在发展上,对工会工作的长远目标规划及如何适应改革的需要考虑的少,创新意识不强。

  总结成绩,是为了发扬;积经验,是为了坚持;查找不足,是为了改正。面对XX年,我们第一油矿工会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在厂工会和矿党委的领导下,以新的思想,新的面貌,新的素质,创出新的业绩,从而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才签订的,涉及到一个企业全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即使是在到期需要变更的时候也是要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小编今天带来“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一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情形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

  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3、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劳动合同关系到同一家公司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当然要经过全部职工的讨论才能签订、变更、解除。既然如此,有关集体劳动合同的每一个步骤都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包括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浅谈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条款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样,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在《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中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另一方以实际行为予以接受,也可以视为双方达成变更的合意。本文分析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上述情形并不是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现实当中,会存在有些用人单位故意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两份劳动合同,主要内容都不填,等“有用时”随意填写,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大相径庭,试图逃避劳动执法部门监管,规避自己的劳动风险及责任。用人单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由,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进行单方变更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约定成为了法定必备内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不得擅自变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单方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需满足如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用人单位可不经员工同意即可对其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法律就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单方权利。劳动者经过岗位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有权利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无效行为。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该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变更的内容须符合如前所述的法定变更情形,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变更符合实质要件,而仅缺少书面的形式要件;2.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任何一方未提出任何异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如何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呢?

  通常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生效要件在形式上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是可以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一方面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还是可以从其他企业内部的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首先应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来对待,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考虑不能简单否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针对某些事项的口头变更,否则会出现违背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并使劳动关系复杂化。比如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并实际履行等等使得劳动者受益的行为。但由于实践中实际大量存在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赋予一定程度上的效力。

  通过以上文章的分析,小编认为还是应该对有利于劳动者的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予以承认,同时,劳动者应该通过补签等方式加强其效力,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能够维护。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合同变更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①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

  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

  第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

  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合同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如果您遇到合同需要变更时,是否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变更合同怎样拟定?下面小编将为您解开这个疑惑,华律小编将会在下文为您带来合同变更范本,通过参考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变更范本

  原合同编号:

  组织名称:

  组织通讯地址: 省 市

  邮编:

  指定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合同变更内容类型:

  (选项: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用“×”表示) 01.企业名称 02.企业地址 03.体系覆盖人数 04.认证标准 05.认证范围 06.现场审核日期 07.初次/再认证(复评)审核费 08.监督审核费 09.认证标志 010.其它 (*上述选项之一变更可能会导致其他选项变更,请同时选取。例如“认证范围”变更可能导致体系覆盖人数、初次/再认证(复评)、监督审核费等的变更,请将这些变更一并考虑。)

  合同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前内容:

  合同变更后内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原合同中被变更条款作废。

  什么是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说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变更,如果要进行合同主体变更必须原合同签订双方均同意,合同才能生效。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更多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小编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行政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

  第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

  1.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2.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

  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议起60天内)。

  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

  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第三十一条:工会主席(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

  1.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待岗、重新上岗工作。

  4.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

  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

  1.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作。

  2.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

  3.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

  厂长:

  年月日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

  前言

  根据北京齿轮总厂和博格-华纳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博格-华纳”)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ⅰ)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ⅱ)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ⅳ)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ⅵ)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e)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天

  春节………………………………………三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3 有薪假期

  (a)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b)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 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5 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 婚假、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4.7 丧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

  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4.8 探亲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5.1 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5.2 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5.3 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5.4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

  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5.6 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5.7 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5.8 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条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a)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b)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c)本合同第7.5条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d)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给雇员的款项。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3月20日发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1986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合资法实施条例》,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 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200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200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400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c)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d)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e)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f)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7.1 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7.2 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7.3 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5 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7.6 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7.7 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7.8 公司将执行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8.1 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8.3 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8、2款规定解雇雇员。:

  (ⅰ)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ⅲ)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ⅳ)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8.5 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8、2和8、3(a)款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8.6 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8.7 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12.2条执行。

  8.8 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9.1 一般性辞职

  在第8.2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9.2 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8.1条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10.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 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12.1 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北京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13.1 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13.3 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13.4 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北京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于1998年___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五年。

  15.3 本合同内容如与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 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

  签署人: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总经理 职务:工会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3、乙方代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5、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6、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

  1、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乙方意见。

  2、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签订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合同。

  3、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

  (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

  (2)奖金分配办法;

  (3)津贴、补贴标准;

  (4)因甲方原因未能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工资支付办法;

  (5)职工试用期及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2、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______部门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3、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4、条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

  五、保险、福利

  1、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向乙方和全体职工公布。

  2、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

  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

  4、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文化设施和住宿、就餐等生活条件。

  5、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

  (1)企业年金;

  (2)商业保险;

  (3)其他。

  六、劳动安全卫生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3、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抗寒保暖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职工在良好环境下工作。

  4、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七、其他可供双方选择的协商内容

  其他协商内容:关于劳动纪律和奖惩;关于职业技能和培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关于裁减人员;关于涉及劳动关系的规章制度;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

  2、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3)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

  (4)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九、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

  2、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10日内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3、生效的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并在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届_______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1.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协助同级工会组织好、管好、用好各项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坚持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3.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教育工会工作的需要。

  4.督促同级教育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5.检查同级教育工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执行情况。

  6.对教育工会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使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

  7.与铺张浪费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建议同级工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财务委员

  1.搞好财务工作,工会经费帐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年终向会员大会做好财务报告并公布帐目收支情况。

  2.严守财经纪律,按规定标准、项目合理开支经费,不得将工会经费挪作它用,工会经费开支须经主席批准签字方能报销。

  3.遵守财务民主管理的规定,尊重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权,接受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4.做好工会财产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

  5.督促行政按比例拨交工会经费,认真执行会费收缴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女工委员

  1.帮助女职工处理好恋爱、婚姻、生育、家庭等问题,督促有关方面为女职工创造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2.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女职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民主管理,争当先进、技术能手和女强人。

  3.坚持对女职工进行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开展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开展女职工卫生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妇科检查,提高女职工健康水平。

  4.倾听女职工的呼声,反映女职工的要求,协助行政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创“文明家庭”和“好夫妻”活动,定期评比总结。

  经审委员

  1.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行政计提和拨缴的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

  3.负责审查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各项财务制度、收支情况。

  4.协助工会财务部门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5.负责审查工会所属企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中学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会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准时、认真地参加工会组长例会,并在会议上向工会委员会汇报本月工作,及时反映本组工会会员的要求和思想动向。

  3、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参与工会集体决策,当工会委员会产生决议后,保证决议实施。

  4、领导工会其他成员,认真完成具体分管的各项工作。

    中学工会组长工作职责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会工作。

  2、准时、认真地参加工会组长例会,并在会议上向工会委员会汇报本月工作,及时反映本组工会会员的要求和思想动向。

  3、在每学期开始制订文明组室争创计划,并认真记好工会台账。

  4、负责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参加各项工会组织的活动。

  5、关心和帮助组内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搞好凝聚力工程。

  6、负责组织组内教职工共同创建组内文明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7、配合工会委员会开展文明组室的一系列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教代会提案的收集工作,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氛围。

  9、协助年级组长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各位代表,同志们:

  靖江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靖江工会事业发展史上的一次盛会,也是全市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推进工会工作创新,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在“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的进程中当好主力军、争创新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会、市政府、市政协,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大会指导的泰州市总工会领导,表示诚挚的欢迎 !向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劳动模范和工会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劳动无尚光荣,奋斗铸就辉煌。靖江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工会事业与时俱进、蓬勃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也是靖江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在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荣获中国工运宣传通讯工作先进集体特等奖等荣誉,许多工作打出了靖江品牌、走在了泰州乃至全省前列。五年来,全市广大职工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兢兢业业、拼搏奋进,在改革开放、转型升级、创新创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国家和省市级优秀职工、先进典型。可以说,全市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每一项成果,都凝聚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体的智慧和力量。对工会工作,市委是充分肯定的。

  历史赋予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伟大而艰巨的使命,时代召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谱写壮丽而崭新的篇章。当前,全市上下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瞄准“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奋斗目标,实施“三步走”战略和“1211 ”工作布局,扎实推进“项目突破年”和“改革深化年”两大主题工作,在决胜“十二五”、开启“十三五”的生动实践中,呈现出人心思进、追赶跨越的良好态势。1-9 月份,斐讯大数据、中铁建、中谷海运等一批超30 亿元的重大项目成功落户,并持续刷新“靖江速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8.23 亿元,同比增长9.2% ;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92亿元,同比增长9.1%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4.38 亿元,同比增长28.4% ;完成产业投资298.51 亿元,同比增长42.5% ;实际利用外资2.2 亿美元,同比增长855.7% 。新形势新任务,赋予了靖江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建功立业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组织的活力激发出来,共同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在此,我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广大职工群众要当好“ 主人翁” 、“ 主力军” ,奋发有为立新功。

  自觉把个人追求与时代需要、社会进步和靖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参与项目突破、转型升级、创新创业生动实践,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苦干实干、争创佳绩,唱响“咱们工人有力量”的时代强音。一要争当敬业奉献的典型模范。紧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步伐,发扬脚踏实地、建功立业的实干作风,积极参与工会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在转型发展中展现作为,在平凡的人生中成就价值。二要争当创新创业的时代先锋。牢固树立勤奋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宽知识领域,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创业本领,争当知识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作带头创新、带领创业的榜样和表率,依靠勤奋双手,实现人生价值。三要争当文明和谐的行动楷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当好表率。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团结,以先进思想和示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集聚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当好“ 娘家人” 、“ 贴心人” ,积极履职创佳绩。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工作载体,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一要自觉服务中心大局。把工会工作放到服务靖江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快探索更多工会工作“靖江经验”、“靖江品牌”。加强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职工群众,用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支撑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围绕工业制造2025 、“三结合一嫁接”和企业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类立功竞赛活动和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为经济转型作出更大贡献。二要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牢固树立职工为本意识,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会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和责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双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情关爱和帮扶困难职工,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深入到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的一线去,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职工工作的能力。 这次大会还将产生市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希望新班子在上级工会和市委的领导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各级党委政府要争当“ 引领者” 、“ 支持者” ,强化保障添动力。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优势,更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工会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和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工会工作、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等制度,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重视基层工会干部的调整配备,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的优秀干部,及时选配和充实到工会队伍里来,推动工会工作不断焕发出生机与活力。二要进一步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将更多的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情交给工会,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确保工会工作有力量依靠、有平台发挥、有资源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协商,认真听取工会意见,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真正把职工群众的迫切需求办实办好办到位。三要进一步营造氛围。加大对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我市工人阶级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创新创业中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奉献精神,努力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共同推动工会事业蓬勃健康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宏伟事业需要凝聚工人力量,辛勤劳动才能成就时代梦想。让我们团结起来,用劳动筑梦,以实干圆梦,用职工群众的热情、智慧和力量,托起靖江更加美好的明天!

  最后,预祝本次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涿州市双塔中学教育工会一届一次代表大会,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精心准备,今天顺利召开了!首先,我代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全体成员对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顺利召开这次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在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这次大会的教育局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努力工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位次。今天,市教育局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对我校工作的重视和关怀,同时,也是对我校教育工作的鼓舞和鞭策,因此,我提议,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上级领导的光临表示感谢!

  各位代表,教育工会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与发展依靠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加强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过去的工作中,工会在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今天,出席大会的代表共有31人。在这些代表中,有坚持教育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教育标兵,有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业务骨干,有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的后勤职工代表。与会代表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是我西欧啊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

  在此,我代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向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以及为我校教育工作发展呕心沥血、辛勤工作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天,我们聚集一堂共谋新时期教育工会工作改革和发展大计。在这次大会上,我们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我校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推动教职工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大学校民主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教育工会优势,加强教师队伍的团队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上级工会各项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

  因此,本次大会意义深远,任务艰巨,我们要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不辜负全体教职工的重托,把此次大会开成一个发扬民主、团结务实的大会,开成一个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的大会,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 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范本 ⬒

  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工会工作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出席这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和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上的广大职工、工会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良好的祝愿!

  哈尔滨是东北地区工人阶级的重要发源地,具有光荣的工人运动历史。20世纪初以来,我市工人阶级在党的领导下,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都建立了彪炳史册的功勋。新中国成立后,我市工人阶级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愤图强,艰苦创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为建立和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政权、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市工人阶级胸怀全局,锐意进取,自觉做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先锋,积极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觉悟、不懈的奋斗精神,为推动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奉献了汗水和智慧,做出了卓越贡献。

  市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市无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还是民生改善,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全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推进帮扶解困工作,全面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形成了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会工作品牌,开创了工会工作新局面。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发挥才智,贡献力量,在经济建设各个领域、社会建设各个方面都付出了辛勤的努力,集中展示了奋发有为、蓬勃向上的时代风貌,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更加优化,先进性与时俱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事实充分证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不愧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广大职工群众不愧为建设哈尔滨的主力军。

  7月6日,中央首次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这对于在新形势下搞好党的群团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讲话,精辟阐述了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方向目标和基本要求,深刻指出:“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是党的群团工作的主线,服务群众是群团组织的职责”,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指明了方向。8月10日和9月2日,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群团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沿着正确道路不断取得新成效,奋力开拓新局面。

  当前,我市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转方式、调结构新趋势,顺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新生态,落实省委对哈尔滨当好龙头、服务全省的新要求,使哈尔滨在新一轮东北地区振兴中赢得主动,必须依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市人民的劳动、创造和奉献,必须发挥工会团结、组织、引领、激发职工群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把做好职工群众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作为中心任务,把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克服和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革故鼎新,不断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推动工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治会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不断夯实工会组织的基础和阵地。进一步发挥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的独特优势,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群众遇到困难想得起、表达诉求找得到、解决问题靠得住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守纪律、讲规矩,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要团结带领职工,主动适应新常态,始终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工人阶级是重要的力量源泉。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和主体作用,我们就能获得巨大的创造力量,战胜一切困难,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工会组织要团结带领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能培训、科技创新、科技普及等活动,创建职工创新创业平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提升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劳动创造的主动性积极性,促使职工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展示作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要团结引领职工,自觉顺应大变革,始终做促进深化改革的先锋。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改革是为了实现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也必然要由工人阶级来参与、来推动。工会组织要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引导职工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筑牢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

  要团结凝聚职工,积极弘扬正能量,始终做引领城市精神的楷模。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不仅要靠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创造,也要靠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的引领。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是哈尔滨城市精神的宝贵财富。工会组织要团结凝聚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不断为哈尔滨城市精神注入新内涵。要努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者最伟大的时代新风,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带头作用,用劳模的先进思想、模范行为感召职工、激励职工、引领社会,激发全社会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在动力。

  要团结服务职工,坚持依法维权,始终做维护和谐稳定的支柱。工会组织要竭尽全力服务职工群众,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做好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旗帜鲜明的维护职工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帮助职工通过合法渠道、正确途径,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切实发挥广大职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支柱作用。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工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工会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各级工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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